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与法律对“通信自由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33 编辑整理:海南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宪法》对“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保护
  《宪法》第40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法律对“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保护
  《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经或者拘役“;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有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海南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海南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