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专门委员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9:37 编辑整理:海南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大领导;
  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海南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海南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