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考国际经济法13702复习资料(2)

发布日期:2023-07-20 15:22:40 编辑整理:海南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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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考国际经济法13702复习资料(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该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国际经济新秩序建造的基础。

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1)各国对境内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经济主权原则的意义:

(1)它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维护的国际经济权利、反抗外来干涉的法律武器;

(2)它是各国间进行正常的友好交往,发展相互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法律基础;

(3)它是符合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基础。

公平互利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的重要发展。

公平互利原则的要求:

(1)主权国家在相同层次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均为平等主体;

(2)各国有权主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国际经济交往关系,主管理涉外经济活动 ;

(3)国家间的经济交往和管理涉外经济活动的结果,对国际经济法的所有主体不但是平等互利的,⽽且是公平互惠的,并且,国际经济法的所有主体均公平分享由于其参与这些活动产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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