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美国近代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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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北美洲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个历史相对较短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本土原是印第安人的家乡,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以后,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开始向北美洲进行殖民侵略和移民,形成了“除了印第安人,其余都是移民”的人口特征。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起了13个殖民地,逐步形成了北部以工业生产为主、中部以小农生产为主、南部以种植园生产为主的经济特征。1775年,北美殖民地人民开始了反对英国宗主国统治,要求民族和国家独立的战争。1776年,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美国的独立。1787年,美国制定宪法,成立了联邦政府。18to年,美国开始了工业革命,到19世纪后期,经过南北战争,美国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工业强国。
一、美国独立以前的教育
在美国独立以前,受不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影响,13个殖民地的教育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在北部,有马萨诸塞、罗得岛、新罕布尔和康涅狄格4个殖民地。北部殖民地工业发达,居民大都来是自英国的清教徒,十分重视民众的教育。他们认为,每个基督徒都必须能够阅读《圣经》,懂得教义,了解上帝的旨意,因而,比较注重开办初等教育。1634-1638年,马萨诸塞州通过法律规定,一切财产须纳税,以税收兴办公共事业,包括办学校等。1642年,马萨诸塞州又通过法律规定一切儿童都必须受教育,家长有义务送子女到学校学习宗教知识和一些重要的法律。1647年,该州又通过法律规定满50户的市镇要设立一所初等学校,满100户的市镇要设立一所拉丁语法学校。这些法令对美国独立后公立学校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在中部,有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和特拉华(也译为德拉瓦)4个殖民地。中部殖民地是以畜牧业和谷物生产为主,移民主要来自欧洲大陆各国。由于所信仰的教派不一,当局没有统一的设立学校的要求,各教派分别设立学校。除有教会管理的学校外,还有私人创办的学校。
在南部,有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来罗纳、南卡来罗纳和佐治亚5个殖民地。南部殖民地以种植园奴隶制经济为主,阶级划分明显。统治者主要注重上层社会青年的教育,多请家庭教师到家庭中教育子女,完成初等教育后送子女去英国接受中、高等教育。而下层社会的子弟只能接受具有慈善性质的教育和进行学徒制训练。
这个时期,各个殖民地学校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在初等教育上主要有主妇学校和市镇学校。主妇学校在大多数殖民地都有,该校主要是由一个稍懂读写的家庭妇女主持。这种学校一般通过向其他家长收费,收留少数年幼的儿童在主妇的家里(通常在厨房)进行教学,因而也称“后学”。主妇学校的教学内容有:学习字母、计算、祈祷和教义问答,并选择《圣经》上的一些句子阅读。市镇学校主要以北部殖民地最为普遍,课程主要是阅读、书写、宗教教义。还有一些地区设有读写学校和贫民初级小学,课程主要有读、写、算和宗教。
中等教育主要有拉丁文法学校和文实学校。拉丁文法学校是仿照英国文法学校的一种学校,以学习拉丁语言为主。美国第一所拉丁文法学校是1635年建立的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该校主要为有产阶级子弟升人高一级学校作准备,学生7岁入学,学制一般为7年,主要学习古典课程,有希腊文和拉丁文,还有宗教教义等。由于拉丁文法学校培养的学生缺乏谋生的技能,不适应社会的需要,于是,一些教育家开始尝试创建新型的学校。1749年,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倡议建立面向实际的新型的中等学校——文实学校,学校主要教授科学、历史、数学,并采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教学。1751年,在费城建立了一所文实学校。学校开设的课程有算术、会计、英语语法、演讲、书法、绘画、航海、科学测量等。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将古典课程与现代实用学科相结合,并兼顾升学和就业双重培养目标的中等学校。这种学校由于适应美国工商业的发展,很快取代了拉丁文法学校,成为美国这一时期主要的中学类型。1775年,这所学校改为费城学院,1791年,又改为宾夕法尼亚大学。
在高等教育上,这一时期主要有仿照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于1636年设立的美国第一所高等学校——哈佛学院。哈佛学院受宗教影响较深,学校主要以培养牧师为主。到1769年时,殖民地已建有9所大学。这些大学具有强烈的宗教性,以培养传教士、教会工作者和信仰宗教的官吏等。学习的课程有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圣经》学、伦理学、论理学、修辞学、初步数学知识,以及历史和自然科学知识等。
总之,美国独立前的教育基本上还是宗主国英国教育的再现,没有形成自己的教育体系。但这一时期,美国的教育也在不断探索。进行改革,寻找适合美国自己特点的道路,它为下一阶段美国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二、美国独立后至南北战争以前的教育
1775年,北美殖民地人民掀起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776年,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1787年,美国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建立起了资产阶级联邦制的国家。建国初期,美国面对战争所带来的许多初等学校停办、各类中学日益减少、大学缺少经费等问题,克服种种困难,重视教育的发展开始了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和探索。
建国初期,美国十分重视教育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作用,并动员一切力量,唤起人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华盛顿任美国第一任总统时指出:“要把筹办普遍传播知识的学校当做头等重要的目标。”[1]杰佛逊任第三任总统时也指出:“我们的自由,如不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且在有一定的教育的人民手中,是永远不会有保障的。”[2]这一时期,在美国许多州制定的宪法中,也都有兴办学校、鼓励民众学习实用知识的具体规定。而且,在一些有关开发土地的法规中,也提出了促进教育发展的条文。如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1785年土地法令》和《1787年西北土地法令》都有明确规定,凡新建的州并加入联邦的。政府都将赠以一定数量的公地,各州可用公地第16地段所获的土地税开办学校。
1787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虽然没有对教育的权力做出具体的规定,但1789年通过的宪法第十条修正案却涉及了解育。修正案规定“凡宪法没有授予,联邦政府也没有禁止授予各州的权力,留给各州或人民”。这表明举办教育事业的权力属于各州。这项规定提供了各州自办教育的法律依据,也鼓励了各州办教育的积极性。从此,教育分权、普及、自由发展成为美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特色。
由于教育行政权下放到各州,这样就形成了各州具体管理教育的体系。美国各州的教育的制定和实施主要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实现。州议会负责制定本州的各项教育法律,州设立教育委员会提出州的教育。1837年,马萨诸塞州最先设立了州教育委员会。州的教育行政机构是州教育厅,由厅长负责全面工作。州下面是学区,学区是美国直接负责兴办中小学教育的地方教育行政区划,也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由选举或指派产生。
19世纪初,随着美国教育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制定和改革的不断推进,美国各级教育逐步发展起来。
在初等教育上,由于受美国不断扩张领土和工业革命的推动,普及初等教育成为美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美国初等教育的形式主要是从英国引进的各种具有宗教和慈善性质的初等学校,如星期日学校、城市学校、兰卡斯特的导生制学校以及幼儿学校等。多这些学校经过不断发展和适应美国国情的改革,许多学校都转为美国的初等公立学校,在美国公立学校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19世纪20年代起,美国工人阶级掀起了为设立免费公立学校运动的斗争,工商业资产阶级为扩大社会各阶层的选举权也支持公立学校教育事业。1825年,伊利诺州首先制定教育法,提出公民的智力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和国家的力量,国家有义务办理公共教育增进公民的知识和发展他们的智力。此后,许多州也都纷纷制定法律,规定通过地方税收来举办由政府管理的公立教育,美国公立学校迅速发展起来。1834年,宾夕法尼亚州建立第一所公立小学。184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教育厅长贺拉斯·曼积极倡导由州政府举办公立学校,以区别原来由教会办的慈善小学,进一步推动了美国公立学校运动的发展。贺拉斯·曼被称为“美国公立学校运动之父”。1852年,马萨诸塞州第一个颁布了《义务上学法》,规定家长须将8-14岁的儿童送进所在城镇的公立学校上学,违者处20元以下罚款。从此,许多州又相继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到1919年亚拉巴马州最后颁布义务教育法,美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前后历时60多年。
随着公立学校的大量开办,培训师资、建立师范学校成为美国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1839年,贺拉斯·曼在马萨诸塞州开办了美国第一所州立师范学校,成为培训教师的职业性学校,引起各州的注意。不久,一些师范学校在各州纷纷出现。1853年,伊利诺州创办了美国第一所私立师范学校。这一时期出现的师范学校,训练计划较短,一般为1年,后来逐步延长为2年、3年,甚至4年。各个地区的师范学校也有自己的特色。以马萨诸塞州为代表的东部师范学校,重视教学法的传播和应用技巧的掌握。以伊利诺州为代表的中、西部师范学校,则重视学生的师范性和学术性的培养,要求学生知识全面,不仅知道教什么,怎样做,还要具有进入高等学校的学识水平。
在中等教育上,受公立初等学校运动影响,美国也出现了公立中学的运动。当时,美国以收费为主、偏重古典课程的文实中学,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需要,中等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人们把公立初等学校的运动中所提出的“教育机会均等”的思想运用在中等教育上,促进了公立中等学校的产生。1821年,由波士顿市议会拨款兴办的美国第一所公立中学——波士顿英文古典学校建立。该校学制3年,主要任务是传授实用学科,使学生直接为生活做准备,为就业做准备,而不是为升学做准备。当然,这一时期的公立中学发展的条件还不完备,一些教会学校和文实学校反对公立中学的形式。但随着人们对公立中学认识的不断加深,加之地方政府以税收的形式支持兴办公立中学,公立中学的地位不断提高,并得到迅速的发展,为美国普及中等教育创造了条件。
这一时期,美国的高等教育也处于改革之中。由于原有的殖民地的9所大学都为私立并属于不同教派,大学课程也多是以古典的文科为主,学校形式和教学内容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19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兴办公立高等教育。建国初期,美国政府试图设立国立大学,但由于各州坚持自由发展的原则,反对国立大学的建立,主张建立州立大学。到南北战争以前,美国全国27个州已有25个州有了公立大学。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毛雷尔投地法》,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1人,联邦政府就拨给州3万英亩公有土地,作为创办实施“自由与实用教育”学院的经费。这种学院在美国教育史上称“拨地学院”。由于这种学院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受到许多州的重视,当时开办了68所。其次,重视技术训练和专业的教育。例如,1802年,美国开办了最早的军事院校——西点军校。该校以“斯巴达式”和“普鲁士式”的严格管理闻名,专业有文科、理科、工程和军事科学等。1824年,开办了伦塞勒工业学院,1861年开办了马萨诸塞理工学院。第三,原有的大学重视教学内容的改革。这一时期,一些著名的高校如哈佛学院、耶鲁学院等从原来注重神学种古典语文的教学转向重视历史与现代语文的教学,有的大学还取消了神学讲座,有的不断增加新的学科。物理、天文、地质、气象、化学等自然科学科目在大学中逐渐取得重要地位,而政治、法律和经济等学科也受到大学的重视。
三、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教育
1861-1865年,美国进行了南北战争,为资本主义在美国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到19世纪末,美国的工业生产跃居世界的首位,成为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之一。这一时期,美国的教育也有较快的发展,在结合自己实际和借鉴外来教育的基础上,终于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教育制度。
在教育领导体制上,受传统文化和教育观念影响,到南北战争前,美国一直没有形成中央一级的教育领导机构,地方分权制是美国教育管理的重要特点。南北战争结束后,联邦政府认识到中央设立教育领导机构的必要性。在一些议员的要求下,1868年,美国设立了教育总署,1870年改称教育局,1929年又恢复原名。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是有限的,它不直接参与各州的教育管理,主要是协调各州教育的发展,计划管理联邦的教育经费,或为各州提供教育等。
南北战争后,在欧洲学前教育发展的影响下,特别是在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的学前教育思想的影响下,美国的学前教育实践和理论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860年,美国人伊丽莎白·皮波迪在波士顿建立了第一所私立幼儿园。1873年,美国圣路易斯州把幼儿园教育作为公立学校教育系统的一部分,标志着美国公立幼儿教育的开端。不久,许多州都采取了同样的措施。1868年,在波士顿还创立了一所幼儿园的师资培训班,成为美国幼儿师范教育的先声。在幼儿教育理论上,美国教育家比较注重对儿童心智发展的研究,认为儿童最初的6年是身心发展、学习语言、陶冶性情、养成习惯、形成人格的重要时期,强调应重视对这一阶段儿童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应以托儿所(2~4岁)、幼儿园(4岁至人小学前)的形式进行。
这一时期,美国的初等教育也有较快的发展。随着初等学校数量的增加和初等教育的不断普及,美国开始重视小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其中,改革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教育家帕克领导的“昆西教育更新运动”。1875-1880年帕克在担任马萨诸塞州昆西市教育局长期间,吸收了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的教育思想,结合美国的实际,提出了“教育要使学校适应儿童,而不是使儿童适应学校”的主张。在课程指导思想的改革上他强调学校课程要发展儿童的个性,要以儿童为中心,而不是以课程为中心。在教学科目上,他增加了手工、游戏等内容。在教学方法上,他废除了背诵法,强调领悟和理解,主张进行实物教学、观察教学。在教学管理制度上,他强调要废除强制与威胁的制度,主张教师要把尊重学生、因势利导作为教学的最高原则。帕克在教育实践中所创立的原则和方法被称为“昆西教学法”,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一时期,美国小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学习读、写、算,另外还有自然常识、史地、音乐、体育、阅读《圣经》等课程,有的学校还设有卫生、缝纫、烹任等。
南北战争以后,美国的公立中学得到较快的发展,各州普遍设立公立中学,公立中学成为公立初等学校的继续。但是,这一时期,公立中学主要为学生作职业准备的职能,与传统的中学为学生升大学作准备的职能发生冲突。结果,公立中学的课程逐年增加,修业年限也逐步延长为4年,形成了美国普通教育的8-4学制(即小学8年,中学4年的学制)。美国中学的培养目标、中学与小学。与大学的衔接问题成为美国教育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888年,哈佛大学校长艾利特首次对“8-4”制提出批评,指出其学制太长,导致大学生人学及毕业的年龄都过高,浪费时间,建议小学以6年为宜,中学应早2年开始。1892年,美国全国教育理事会组成的“十人委员会”研究了中学学科开设和中等教育目标的问题。1895年,该理事会指派的“十五人委员会”批评了普通教育的“8-4”制,建议缩短小学的年限,形成了“6-3-3”学制,即小学6年,初中和高中各3年,使小学的后2年与中学的第1年合并为初中,原中学的后3年改为高中。“6-3-3”学制是美国成功解决现实教育问题的范例,它在没有增加太多教育经费的情况下,收到了普及初等教育和扩充中等教育的双重实效,对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通教育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9世纪末,“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开展了制定中等教育目标和中学课程计划的工作,试图加强以升学为主的学术性教学计划,但遭到公众的反对。1918年,美国成立的“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提出了中等教育的7大目标。主要内容是:保持身心健康、掌握基本知识技能、做家庭的有作为的成员、具有就业能力、胜任公民职责、会利用闲暇时间、有良好的道德品格。美国中等教育目标的制定,反映了美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对个人和教育的影响,一直成为美国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美国中学的课程设置除重视学校科目外,还重视许多实用科目,如打字、速记、簿记、家政、工业技术、手工劳动、农业等科目。美国中学虽然与欧洲的中学不同,是一种人人可以进入的、公立的、统一学制的中学,但它也重视通过课程分组对学生进行划分。美国中学课程一般划分为3种课程:学术组、普通组和职业组。通过课程分组,使学生学习不同的课程,最后获得不同的社会地位。从当时情况来看,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子女都进人职业组,毕业后当工人和雇员。
在高等教育上,这一时期,美国在强调高等教育讲求实用原则的同时,开始重视高等教育学校学术水平的提高。长期以来,美国的学院被看做只有欧洲中学的水平。为了改进和提高学院的学术水平,美国开始把学校目标放在德国的研究性大学上。1876年,美国仿效德国的柏林大学创建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并建立大学研究院,加强学术的研究工作,这所大学被称为美国第一所真正的大学。不久,许多老的学院如哈佛、耶鲁、哥伦比亚,一些公立学校如密执根、威斯康星、加利福尼亚也都随之改为大学。这些大学的共同特点是都建立了新的高等教育的体制,即在注重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上,设立了重在进行学术研究的研究生院,并按人才培养的不同层次,仿照英国和德国,建立了硕士和博士学位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学术水平的发展,提高了美国科学和技术的创新能力。
19世纪末.美国的一些大学开始讨论重新划分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分界线问题,即本科的性质问题。讨论的结果认为,分界线应当划在4年制的学院的第2年与第3年间,并且主张把学院划分为“初级”和“高级”两部分。初级部分可以单独设立学校。这样,在美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初级学院的提法。从此,美国高等教育进入多层次、多结构发展的阶段。
[1]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246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2]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246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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